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申报表更正
留言时间:2020-11-24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您好!我公司是环保企业,从2019年开始有了财税【2015】78号文中的工业废水-污水处理劳务业务,因对税务政策学习不够,没有对这部分业务的增值税即征即退进行申报和退税。现学习到法规,我公司于2020年进行了此优蕙政策的补备案后想申请20年增值税申报更正,从而申请补充退税。但在税务局办税大厅办理时却不能做此更正申报,税局工作人员解释为科目不一样,会导致进项等形成滞纳金,税务系统不能操作。请问:我司这种对20年1-10月的增值税申报更正系统是否不能操作?我们更正的内容是把符合即征即退政策的从一般申报中剥离到即征即退项目中,不影响总体缴税额,怎么会形成滞纳金呢?但在税务局办税大厅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25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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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