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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厂房转租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厂房转租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1-01-08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老师,您好:我司租入的厂房因疫情原因空闲了部分,为减少损失,公司将空闲的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单位使用,并签订了厂房转租合同。请问该转租合同要缴纳印花税吗?如要交的话,是按那种类别缴?谢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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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08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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