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转租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1-01-08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老师,您好:我司租入的厂房因疫情原因空闲了部分,为减少损失,公司将空闲的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单位使用,并签订了厂房转租合同。请问该转租合同要缴纳印花税吗?如要交的话,是按那种类别缴?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08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