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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西部大开发产业目录中四川省中,第7条,“钛材深加工及产品应用”包括那些,比如,海绵钛、钛板、钛锭等包括那些具体品种

西部大开发产业目录

留言时间:2021-01-15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西部大开发产业目录中四川省中,第7条,“钛材深加工及产品应用”包括那些,比如,海绵钛、钛板、钛锭等包括那些具体品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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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18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该目录在本公告执行期限内修订的,自修订版实施之日起按新版本执行。

   三、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时,可提请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出具意见。对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由税务机关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发展改革、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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