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
留言时间:2019-04-17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符合暂免缴纳工会经费的条件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4-17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根据成工发[2007]2号规定,市属及市属以下各单位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拨缴的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即每年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征收上季度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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