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罚款只提供收据
留言时间:2019-07-29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老师你好,我公司和航空公司合作,航空公司收取我公司经营性罚款,只提供收据不提供增值税发票,请问此部分收据能做税前抵扣吗?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30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