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农产品委托粗加工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留言时间:2019-08-29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公司计划购入老母鸡后委托屠宰企业宰杀去毛、肠后回收的白条鸡,用于销售是否有企业所得税.税法的依据是什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29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