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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企业分立,是否需要交纳契税和土地增值税

企业分立,是否需要交纳契税和土地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1-03-31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请问财税2018 57号文和财税2018 17号执行期间为2018-2020年,那么2021年开始,企业分立,是否需要交纳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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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31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联系您,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四川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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