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06-04 15: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我局向下列纳税人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限下列纳税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名单如下:
1. 成都亿得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7396280917A,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222号(附件1)。
2. 成都金辉航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510107332037272,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233号(附件2)。
3. 成都津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32327450206A,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237号(附件3)。
4. 成都都人服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555899039XC,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211号(附件4)。
5. 成都锦泰驹广告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5350617967U,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242号(附件5)。
6. 成都欧姆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7MA6CRF1T09,税务处理决定书号:成税二稽处〔2021〕252号(附件6)。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青路59号3楼324室
联系人:乐铮 黄一明
联系电话:028-89483558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222号).doc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233号).doc
附件3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237号).doc
附件4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211号).doc
附件5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242号).doc
附件6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成税二稽处〔2021〕252号).doc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