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没有销售方的的开户行信息能否报销
留言时间:2022-07-28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增值税普通纸质发票,销售方开户行信息未填写,是否影响发票的有效性,能否进行报销。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8-05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对该问题仍有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