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地方税务局与珠海精卫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日期:2018-11-03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粤0404执911号
珠海市金湾区地方税务局、
珠海某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金湾区地方税务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对珠海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珠金地税社决字〔2016〕4号《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一案,本院作出(2017)粤0404行审26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中的内容,并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珠海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全面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