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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建安企业外地预缴增值税问题

09-29 我要评论

建安企业外地预缴增值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02-03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鉴于当下疫情,为了避免或尽量减少人员流通,对于本月建安企业到外地工程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等税费是否有变通的处理方式?盼复,多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2-0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如果您属于福建省内(不含厦门)的企业在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需要预交相关税费的情况,项目地在福建省内(不含厦门)的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预缴增值、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项目地在省外的建议您咨询项目地税务机关是否有其他申报方式。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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