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在针对疫情期间,企业延期缴纳税款应该如何申请
写信人: 周**
咨询时间: 2020-02-11
回复时间: 2020-02-17
发布时间: 2020-02-17
留言内容:
在针对疫情期间,各地税务局,都在出具相关政策,请问泉州,企业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缴纳社保,应该如何申请?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电子税务局可满足纳税人的正常申报缴款需求,且本月申报征期后延至2月24日。如您确因疫情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完成申报的,您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税务行政许可模块,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及延期缴纳税款。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无法按时交纳1月和2月应缴社保费的,暂定延期至2020年5月31日前缴费(2.4之前已申报未缴款的,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不予加收审批流程实现免收)。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