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房产税原值
写信人: 刘**
咨询时间: 2020-03-06
回复时间: 2020-03-11
发布时间: 2020-03-11
留言内容:
自有房产,一部分用于出租,一部分用于自用,自用与出租大部分的原值无法区分。那自用的房产税计算中的原值该怎么确定?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自用部分的房产按照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自用部分按房产原值*(自用面积/总面积)来作为计税房产原值。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