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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社保减免申报问题

标  题: 社保减免申报问题

写信人: 叶**

咨询时间: 2020-03-17

回复时间: 2020-03-24

发布时间: 2020-03-24

留言内容:

社保减免后,员工个人部分申报如何操作,是不是只要申报个人部分

回复部门:

省局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2至6月享受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中小微企业,可在电子税务局正常填写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其明细表,系统会自动减免金额,个人缴费部分正常缴纳。您可对数据无误即可正常申报缴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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