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房地产开发利息支出资本化时点
写信人: 钟**
咨询时间: 2020-04-16
回复时间: 2020-04-22
发布时间: 2020-04-22
留言内容:
房地产开发利息支出资本化时点是以项目开工许可证取得后开始还是以拿地开始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述利息支出资本化时点,按照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确认,您可联系会计主管部门核实。如涉及其他涉税问题,建议详细描述具体事项后重新提交,或致电12366咨询;或在“福建省税务局”->“首页”->“我要咨询”模块进入12366在线税收咨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