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号后资金账簿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福建省税务局
2018-9-30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12.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另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因此,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资金账簿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万分之五减半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