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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税务:【风险预警>税务登记】报验税务登记——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到期未核销

【风险预警>税务登记】报验税务登记——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到期未核销

日期:2019-08-21

来源:成都税务

温馨提示

纳税人在外出经营活动结束时,应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结清应纳税款,核销报验税务登记。

违反后果

(1)罚款风险: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信用风险:扣减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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