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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建筑施工的环保税是由业主单位还是施工单位缴纳

建筑施工的环保税是由业主单位还是施工单位缴纳

留言时间:2020-09-03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建筑施工的环保税是由业主单位还是施工单位缴纳?根据《环境保护税法(2018修正)》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根据这条是否应该由施工方缴纳?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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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03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一号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税务机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第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受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定期交送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款入库、减免税额、欠缴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定期交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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