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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房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房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留言时间:2020-10-12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住宅和商铺),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5%还是3%?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13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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