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收到延迟付款利息如何纳税
留言时间:2020-11-26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一家非上市公司,将一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转让,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收取股权转让价款,合同约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收取延迟付款利息,请问:因转让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其延迟付款利息应按什么税目纳税?还是作为股权转让的价外费用不缴纳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27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根据您的留言问题,已于电话联系您但并未接听。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四川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