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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专项附加扣除

09-30 专项附加扣除 我要评论

专项附加扣除

留言时间:2019-01-10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你好,请问非居民纳税人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2-22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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