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上公司地址跟营业执照上地址不一致
留言时间:2019-08-22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你好,我们公司于2019年6月14号变更了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地址,2019年7月3日收到供应商开出的专票上的公司地址还是变更之前的地址,请问这种发票我公司能收吗?会不会有什么税务风险?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23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