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四川  >  四川省税务局:收购农民制作的毛茶可以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吗?

四川省税务局:收购农民制作的毛茶可以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吗?

收购农民制作的毛茶可以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吗?

留言时间:2019-08-27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收购农民制作的毛茶可以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28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请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规定,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四)茶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