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
留言时间:2019-10-15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内销售额超过500万,连续4个季度内销售额未超过500万,这种情况是否会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16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请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四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