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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销售青花椒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销售青花椒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1-03-18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我公司在政府的帮助下承包了1000亩地在当地种植青花椒,随着科技的发展,提取青花椒油成为了成熟的科技,青花椒现目前更常用于提取油料,若是属于油料作物,那么就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免税的政策,若继续适用了香料作物,那么所得税是减半征收,根据国家扶贫政策的导向,请问是否可以适用于油料作物的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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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3-18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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