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服务电子普通发票相关问题
留言时间:2021-05-28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购进国内运输服务(网约车),开具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购买方栏,仅正确填了"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两项;"地址、电话","开户行名称及账号"两项未填写或填写不全,这样的票进项税能抵扣吗?需不需要把后面两项信息开全?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31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