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福建  >  福建省税务局:外贸出口销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货方是外文名称怎么办?可以购货方名称直接写外文吗?

福建省税务局:外贸出口销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货方是外文名称怎么办?可以购货方名称直接写外文吗?

出口销售发票开具

留言时间:2022-07-06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外贸出口销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货方是外文名称怎么办?可以购货方名称直接写外文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7-1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因此,出口发票必须翻译成中文开具,确有需要的可在中文名后备注英文名。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授权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相关规定为准。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福建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发表评论